「辟」筆順與寫法
「辟」字共有13畫,部首為「辛」,屬於左右結構結構。本頁提供「辟」的完整筆順動畫、筆畫順序與筆畫步驟圖,漢語拼音為 bì,pī,pì,注音為 ㄅ一ˋ ㄆ一ˋ,並整理造詞、字典釋義、說文解字與書法欣賞資料,方便漢字學習、書寫練習與筆順查詢。
辟的筆畫順序
「辟」共有13畫。觀看上方筆順動畫後,可以按照下面的筆畫順序,逐筆觀察辟的書寫方式。建議先觀看完整動畫,再配合筆畫步驟圖與練習單進行書寫。
第1筆
橫折
第2筆
橫
第3筆
撇
第4筆
豎
第5筆
橫折
第6筆
橫
第7筆
點
第8筆
橫
第9筆
點
第10筆
撇
第11筆
橫
第12筆
橫
第13筆
豎
筆順依序:第1筆:橫折、第2筆:橫、第3筆:撇、第4筆:豎、第5筆:橫折、第6筆:橫、第7筆:點、第8筆:橫、第9筆:點、第10筆:撇、第11筆:橫、第12筆:橫、第13筆:豎
筆畫步驟圖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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辟字常用造詞
辟字字典釋義
君主:復闢。
姓。
排除:闢邪。
同“避”。
帝王召見並授予官職:闢舉(徵召和薦舉)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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辟的說文解字
卷別卷九上 位置第301頁,第9字
反切必益切
說文解字
法也。從卪從辛,節制其辠也;從口,用法者也。凡闢之屬皆從闢。
說文解字注
法也。
從卪辛。節制其辠也。
從口。
用法者也。
凡闢之屬皆從闢。
按:今為「闢」的簡化字。
法當作灋。《小雅》。辟言不信。《大雅》。無自立闢。傳皆曰:闢,法也。又《文王有聲》箋,抑箋,《周禮・鄉師》注,戎右注,《小司寇》注,《曲禮》下注皆同。引伸之為罪也。見《釋詁》。謂犯法者,則執法以罪之也。又引伸之為闢除。如《周禮》閽人為之闢,《孟子》行闢人,以及闢寒,闢惡之類是也。又引伸之為盤闢。如《禮經》之闢,鄭注逡遁是也。又引伸為一邊之義。如《左傳》曰闕西闢是也。或借為僻。或借為避。或借為譬。或借為闢。或借為壁。或借為襞。
節當作卪。俗所改也。以卪制說卪。以辠說辛。辛從䇂。䇂,辠也。故辛亦訓辠。
句。
用法上當再出口字。以用法說從口。闢合三字會意。必益切。十六部。
辟字書法欣賞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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